为进一步加强安庆市公安局特警队伍建设,优化特警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70名公安民警到安庆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1、特警队员27名;
2、警犬训导民警3名;
3、狙击专业民警4名;
4、搜爆、排爆、安检专业民警4名;
5、武术、散打、搏击、中长跑等专业民警16名;
6、突击、攀登专业民警16名。
具体职位见职位表。
二、选调人员条件
1、公安机关具有正式人民警察身份(行业公安除外);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务过硬;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部分职位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2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各职位具体要求见附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政法干警培养试点招录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应当真实、准确。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至7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职位数的比例低于2:1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该职位的开考比例或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并及时公布。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缴纳测试费用55元/人,并及时打印“报名表”。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5日—6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公开选调资格。
(三)专业测试及面试
专业测试参照公安部特警实战技能考核标准执行。测试项目为100米跑、1000(800)米跑、立定跳远,警犬训导员、狙击、搜排爆安检职位测试项目为1000(800)米。专业职位还需进行相关专业的技能测试。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同一个职位由多个面试考官组面试的,面试成绩按照规定系数进行修正。
专业测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参加专业测试。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警察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与职位条件要求一致的其他相关证明。
专业测试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因各种原因造成考察人选缺额的,按同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市公安局具体实施。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报考人员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分别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市公安局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选调人员在选调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政策咨询电话:0556—5897212(市公务员局),0556-5292103(市公安局)。考务咨询电话:0556—5347150(市人事考试院)。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庆市公安局
安庆市公务员局
2014年7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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