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川县2014年公开招考聘用乡镇财政所事业人员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乡镇财政所新增编制事业人员14名。现将招考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考聘用原则
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其中“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6名,蒙、汉语兼通岗位2名。
三、招考范围
具有武川户籍(2013年12月31日前为武川户籍,包括原武川县户籍高校毕业生因上学迁出户口,毕业后仍无固定户籍者)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教育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限专业。
下列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2、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出生日期可在1981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蒙汉语兼通人员。
“六类服务基层项目”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毕业后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在报名开始日前已正式办理退役的人员或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三年内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4以上方可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由招聘领导小组相应调整招聘岗位。其中,“六类服务基层项目”、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和蒙汉语兼通岗位未达到上述比例要求的,核减的名额将调整到招聘总额内。
1、发布公告: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招聘岗位,条件与资格,程序和方法等,时间不少于一周。
2、报名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开据的证明)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报考地点报名。其中报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退伍大学生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县民政局出具的审核证明。报名时,报考者要详细、准确、真实地填写《武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由本人亲自报名、扫描并填写承诺书。
3、报名时间:2014年7月8日—2014年7月28日
4、报名地点: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5、联系电话:0471-8823533
6、报名收费:报名费20元,笔试费50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涉及大学生就业相关收费项目的通知》(内财非税[2011]2371号)精神,对2014年毕业的大学生免收报名费及笔试费,2013年大学毕业生减半收取。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学生免收报名费及笔试费(持县民政局开据的证明)。
7、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纪检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公安局负责,经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并予公示。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实行双百分制。
1、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见《 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以财经类专业知识为主的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笔试时,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文试卷并用蒙古文答卷。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或不按蒙文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2.5分。
笔试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按笔试成绩加少数民族加分,以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用汉语回答,对不按规定语种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
考生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
七、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或被考核对象弃权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
对报名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示,期限为7日。
十、聘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后,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笔试、面试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471—8812206(县纪检委办公室)
0471—8823533(县人社局办公室)
0471—8823239(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武川县公开招聘乡镇财政所
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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