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2014年度我县计划招聘幼儿教师计40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和违反社会公德现象。
学前教育专业报名不足时,适当放宽:一是放宽到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的音乐、美术、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等六个专业,但必须在两年内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二是放宽到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学前教育专科且具备幼儿教师资格,但必须在三年内取得学前教育本科学历,否则予以解聘。
四、招聘办法
应聘人员通过笔试、面试的办法择优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在2014年7月10日——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其中,7月10日—11日接受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名;报名不足时,7月12日—14日其他符合本招聘条件人员可报名)。报名时需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以及身份证等证件原件与复印件;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或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和笔试费100元。7月15日到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考场,笔试时间为7月16日上午9:00—11:00。笔试设合格线,合格线的设置为不低于笔试(测试)总成绩的50%。
(三)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该比例的则全部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参加面试人员于7月18日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凡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面试方式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备课、说课和答辩。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笔试、面试成绩在录用时分别占60%、40%。县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按招聘计划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入围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原则上体现淘汰。如出现同分现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对象。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另行加试。体检标准按《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五)签订就业协议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笔试、面试的最终成绩,分学科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岗位。如出现弃权者,按总分依次进行替补。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包括1年试用期)。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等原件,到县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待遇
被聘用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手续,享受我县同类教师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515-86781028。
响水县人社局
响水县教育局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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