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市直及部省属驻扬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49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8、19日两天。考试原则上在扬州市区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组织分工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市城乡建设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教材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有关处室负责。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当地城建部门共同做好此项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工作,将报名方法、网址对外公布并做好报名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18日~24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31日,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10月13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网上支付成功后,于7月18日~25日将有关材料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网上缴费。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免试科目条件者,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
3.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4年报名表(单位盖章、本人签名);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无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报考人员处理。2014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2年和2013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老考生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2011年(含2011年)以前报考过的考生,按新考生报考,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四)对新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证明材料原件将进行认真审核,复印件必须经审核人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后一个月内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领取,逾期不予补办。
八、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报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及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报考人员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下载“教材修改说明”,具体事宜详见附件3。
九、联系电话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名咨询) 80829371
扬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政策咨询)80978112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组宣处 87329511
附件3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用书修订说明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因2013年版教材出版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发布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6号令),另本年度多数教材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做了局部修订,提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注意。其中《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修订内容较多,建议报考人员购买《建设工程计价》(2013年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年版)(2014年修订),使用旧版本教材的报考人员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提别提醒:网上报名前先下载全国资格考试网报平台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先将证件照片在该工具进行审核处理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否则无法完成注册和报名。
照片处理工具使用说明
一、本工具是报名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只有审核通过的照片才能在注册时正常上传。照片将应用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中。
二、源文件必须是标准证件数字照片,JPG或JPEG格式,红、兰或白色背景,大于30K,像素>=300*215。
三、为保证照片清晰度,禁止将像素数量不满足要求的照片进行放大后使用。
四、单击打开照片文件按钮,选择照片文件,如照片符合要求将自动裁切出符合要求的照片,按保存照片文件按钮保存审核合格后的照片文件(默认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
五、报考人员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特别说明:
1、网上报名时间:7月18日 9:00---7月24日23:00
资格审核时间:7月18日 9:00---7月25日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7月18日 9:00---7月31日23:00
2、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后,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确认所填写的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能够直接缴费的考生,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直接在网上缴费即可;信息确认后,不能直接缴费的考生,请按照要求携带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才能进行网上缴费。
3、目前考试采用国家统一报名平台,2014年需要报考其他考试的考生,请牢记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
4、2013年报考过的考生,2014年报名时请重新注册。
中国足彩网信息请查看工程类考试网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