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各规划建筑设计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9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
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共有4个科目,《城市规划实务》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做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做答。
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0月18日 | 上午:9:00~11:30 | 城市规划原理 |
下午:14:00~16:30 |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 |
10月19日 | 上午:9:00~11:30 |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
下午:14:00~17:00 | 城市规划实务 |
二、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4.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5.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6.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8.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二)在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3.鉴于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对其申报人员主要审查学历和业务工作年限。
考试以2年为一个周期,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各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必须注意: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报名时间与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17日至8月15日。
(二)报名方法: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
1、首次报考考生报考程序
(1)考生登录统一报名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打印《个人信息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在《个人信息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审查意见必须说明考生填写的情况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审查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出具申报人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年限、有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等方面的证明。
(2)申报人持《个人信息表》、单位证明、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地点:海口市文联路6号金泰大酒店二楼,联系人:王厉军,电话:66218023)。
在办理上述资格审查手续时,申报人须提供如下材料:有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年限证明(报考条件中有要求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面备查);
(3)报考人员须在2014年8月15日前持经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审查报考资格通过后的报考材料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职称考试处(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联系电话:65375001),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使用银联网上缴费。
2、非首次报名考生的续考程序
考生登录统一报名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录入个人报名信息,经系统自动审核后,使用银联网上缴费。
四、考场设置及准考证领取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海南省考点设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于2014年10月10日至16日考生登录统一报名界面(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
按照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722号)的有关规定,客观题65元/人·科,主观题68元/人·科。
六、考试指定的学习材料订购请咨询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电话:66219099。
考生可访问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查询报考文件,了解报名情况。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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