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招考办: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广东省2014年第一批普通本科院校征集志愿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4〕38号)( http://www.dwz.cn/nJhbd)精神,结合我市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和录取时间
第一批本科院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6日18:00—17日18:00(7月17日18:00截止),录取时间为7月18日。
二、征集志愿条件
这次征集志愿各科类的资格线为:第一批文科类为564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理科类为545分;美术类(统考)文化科总分350分,美术术科236分;体育类文化科总分407分,体育术科240分。
三、征集志愿程序
(一)7月16日18:00起,考生可通过电信声讯台、互联网或直接到所在区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查询录取结果。
(二)经查实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征集志愿资格线(含)以上的考生有资格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征集系统”填报志愿。
(三)“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kszj。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16日18:00-17日18:00开放“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
(四)考生凭高考报名时的考号及设置的密码自行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后,须在7月18日10:00前到所在区招生办指定报名点(见附件1)打印征集志愿表,并签名。
四、注意事项
(一)7月18日组织高校录取时,以考生网上填报的征集志愿信息为投档依据。有意向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必须按时在网上填报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一批本科院校的志愿。
(二)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填报征集志愿。
(三)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分类别进行填报,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不得兼报普通类专业即:美术类考生只可单报美术类院校专业或单报普通类院校普通专业,体育类考生只可单报体育类院校专业或单报普通类院校普通专业。
(四)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每人可填报一个院校志愿组A、B、C三所平行而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报考美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征集志愿的考生,每人只能填报2所院校志愿(非平行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五)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依照事先填好的《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录入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
(六)考生提交已填报的志愿后,网上征集志愿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七)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保存后,如未点击“志愿确认”,则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多次上网修改自己填报的志愿。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未在网上确认的志愿无效。已在网上确认的志愿,考生不得更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征集志愿数据为准。当所有考生都完成了“志愿确认”,报名点方能在网上进行志愿表的打印。各报名点应在填报志愿截止前督促考生提早完成志愿的确认,且必须让考生本人在“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考生网上确认后打印的志愿表)上签名。
(八)各区招考办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统一打印考生志愿表给考生签名,考生签名的志愿表存入考生档案。
(九)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则被视为放弃填报志愿处理。
(十一)为保证考生志愿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各征集志愿报名点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
五、征集志愿投档办法
(一)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第一批文科类、理科类征集志愿录取时不再进行预投档,但实行两次投档、录取,即:
1.第一次投档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分数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以1:1投档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第二次投档,在第一次投出考生审录结束进行。第二次投档时,按院校缺额专业情况,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征集志愿以1:1投档比例对院校缺额专业进行投档(含服从专业),对个别缺额较大的学校可适当提高投档比例。
征集志愿投档时,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第一批美术类、体育类投档办法
按1:1的投档比例,以考生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考生征集志愿一、二志愿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投档时,在文化总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招生计划数的60%的考生电子档案;然后在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招生计划数的40%的考生电子档案。
普通高考考生征集志愿工作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区、县级市招考办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考生征集志愿工作顺利进行。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广州市各区招考办确认高考征集志愿地点(请点击查看)
3. 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院校征集志愿在库考生分数段统计表(请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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