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是云南省教育厅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具有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符合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6月7日起到6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方式:昆明市学府路2号云南省教育厅302室,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办公室,联系人:陈典红、任正昆,电话:0871-5165149,5103077。
3、报名所需材料:按招聘条件、要求,带齐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发表论文的出版物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4、如实填写《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交纸质《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
5、资格审查:由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省教育厅网站上公布,并由招聘领导小组电话通知。
6、考试办法:根据岗位和专业不同要求进行笔试、面试、上机操作测试。笔试为综合考试,结合岗位特点和专业知识由用人单位科学命题;笔试时间暂定2010年8月底,面试时间暂定为2010年9月中旬,具体考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由云南省普通话测试中心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构成。
7.考核。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考名额数进行等额考核。若有考核不合格者,则递次向下考核应聘考生。
8.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递次向下选择应聘考生。
9.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云南省教育厅网站和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10.聘用。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云南省教育厅
2010年5月6日
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要求 | 招聘条件 |
测试网络管理 | 1人 | 硕士以上 |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 |
2、所学专业为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
3、具有实际工作经历、有较强文字表达能力,在公开刊物正刊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 | |||
4、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有较好的口语表达能力。 | |||
5、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相关政策。 | |||
测试培训管理 | 1人 | 硕士以上 |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 |
2、所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 |||
3、具有实际工作经历、有较强文字表达能力,在公开刊物正刊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 | |||
4、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有较好的口语表达能力和语言示范能力。 | |||
5、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相关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