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工作职责,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符合应聘职位条件;
(四)无犯罪记录及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五)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被聘用者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或他人代报名;
2.时间及地点:2014年7月28日—8月14日(周六下午及周日全日不接收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市七中对面));
3.所需资料:①《香洲区互联网宣传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报名者须在“保证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③户籍证明相关材料(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④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有相关设计或制作作品,请刻录成光碟附上);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1张贴在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考务费50元后发放准考证(特困大学生、家庭困难失业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凭相关证明免缴考务费)。
(三)面试
面试侧重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应聘者根据应聘岗位职责,发表约10分钟的应聘演讲并进行答辩,应聘者可通过PPT做演示说明。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机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机试人员。面试成绩、机试人员名单及机试有关事项,将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通知公告栏”、饭米粒网、珠海市人才网等网站首页公布。
面试时间:依照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暂定于8月16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香洲区行政服务中心
请各位考生注意及时查看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通知公告栏”、饭米粒网、珠海市人才网。
(四)机试
机试采取电脑上机操作的形式统一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的写作能力。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有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的考生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考核人选。机试成绩、总成绩和考核有关事项将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饭米粒网、珠海市人才网公布。
机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及时查看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通知公告栏”、饭米粒网、珠海市人才网。
(五)考核
考核是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应聘者报考资格复核。进入考核人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核合格的,进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替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替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饭米粒网、珠海市人才网公示3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根据签订合同规定的期限,试用期1—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五、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536680、2134303;投诉或监督电话:0756-2516717(香洲区委宣传部)。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由区纪检部门处理。
(四)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五)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宣传部所有。
香洲区互联网宣传管理中心
2014年7月18日
附件:
珠海市香洲区互联网宣传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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