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同学:
九月,这是属于你的季节!携嘱托、怀希冀,你从祖国各地踏歌而来!
为帮助你做好入学准备,请认真阅读本指南相关内容。
一、报到
报到日期: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
报到地点:大连市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大连大学
接站时间:8月28日(6:00-18:00)
接站地点:1、大连火车站(青泥洼桥)
2、大连北站
自行乘车路线(仅供参考):大连火车站至大连大学:大连火车站后身快轨车站乘坐快轨,在开发区站下车后乘坐5路公共汽车终点站大连大学;大连北站到学校:未开通公交线路乘坐出租车较便捷。
1、报到要求:请您持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按时到所属学院报到并办理手续。因事、病等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需提前向本学院请假,经本学院同意后方可延期(延长期限不超过3天)。根据教育部规定,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档案转接说明:考生档案转接政策由本省自行规定,大部分省份为新生自带档案到校,如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地址请写到考生本人所属学院,收件人为本人,报到后请转交给学院辅导员处。
建议您在报到日当天到校,集中办理各项手续,提前或延后报到,学校不集中办理报到手续。因故未按时报到的,请自行到学校报到。
3、新生入伍说明:新生若办理入伍手续,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请务必在报到期间即开学一周以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将入伍及保留入学资格各项材料手续务必送达到大连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办公室,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也需要学生本人到校办理复学手续。保留及复学这两项手续过期本人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同时请向大连大学学生处(武装部)进行电话备案(也可咨询入伍相关问题,咨询人:曹老师手机13889538528)。
二、新生复查
在为时三个月的新生复查期内,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八条之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学校将组织各学院、保卫处、门诊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复查。
新生报到之后招生办公室将不予受理退学申请;学生在校期间,招生办公室无权接收学生本人提出的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任何与身份信息相关的修改申请。
三、户口迁移
1、根据公安机关要求,辽宁省新生不予办理户口迁移,外省新生可自愿迁入学校,可持录取通知书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2014号,户口迁移证上籍贯一栏请写到省、市、区(县);入学后凭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落户。
2、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民族、性别等项须与通知书及报考志愿时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误请到当地派出所或新生所在省招办更改并加盖校对章,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审核落户。
3、不办理户口入校手续的农业户口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市、县、区公安(分)局办理“农转非”手续。
4、另请新生将录取通知书复印几份,以备办理保险等相关事宜,原件用于办理落户,不再发给本人。
四、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新生须自带党、团组织关系。大连市以外的党员要携带由县、市级以上地方党委给大连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大连市内的党员需将党组织关系开到大连大学党委组织部;团员要带团员证,无团员证者带团员介绍信,介绍信开到所在学院团委。新生到校后务必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需到党委组织部接转。
五、宿舍管理
学生集体宿舍实行统一管理,按学院、专业集中安排住宿,寝室内为每人备有衣柜,无需携带衣箱。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生宿舍不准使用电褥子、热得快、电吹风、电热锅等电加热类器具,严禁饲养猫、狗、鼠等宠物。按照国家质监局、教育部的规定,学生不准将不合格和小作坊生产的垃圾棉、黑心棉等劣质床上用品带入宿舍内。为避免上当受骗,新生要提高防盗防骗意识,谢绝诸如银行卡、手机卡及生活用品等各种推销活动。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采购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4]28号)文件要求以及辽宁省实施的DB21/T2242—2014《学生公寓用床上用品》地方新标准要求。学校通过集团招标方式为新生统一购置了经辽宁省纤维检验局、辽宁省教育厅2014年发布的验货合格絮棉制品生产企业供应的出厂价格的整套床上用品,包括:棉被(一级纯棉棉胎纯棉被面)、棉褥(一级纯棉棉胎纯棉褥面)、纯棉被套、蚊帐、枕芯、纯棉枕套、被蒙、夏凉被、床垫各1个;纯棉印格床单、纯棉枕巾各2个,整套共计13件520元。学生在报到当日到所住的宿舍楼内现场缴费领取整套床上用品。对于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请与所在学院联系,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帮助。
今年,辽宁省实施的DB21/T2242—2014《学生公寓用床上用品》地方新标准,对床上用品的甲醛含量、PH值、异味、耐水洗牢度、耐酸碱汗渍度、填充物原料、耐皂洗色牢度和水洗后的尺寸等都有详细规定。
六、其他事宜
校内邮政储蓄所:校园内设有邮政储蓄所和邮局,位于钟楼广场。
校内自动取款机设置:邮政储蓄自动提款机位于校邮局门口;建设银行自动存取款机位于邮局门口。由于新生报到期间取款人数较多,因此可能会出现集中排队的情况。
新生来校报到路途中请务必注意安全,并妥善保管自己的钱物及各种证件,严防丢失。
本须知未尽事宜,新生到校后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建筑工程学院:87402396 机械工程学院:87402127 信息工程学院:8740246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87402725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87402435
医学院、护理学院:87403539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87403747
日本语言文化学院:87403740 人文学部:87402536 旅游学院:87402510
英语学院:87402574 师范学院:87403744 经济管理学院:87402542
音乐学院:87402818 美术学院:87402585
体育学院:87403168 国际学院:87403450
户口迁移政策咨询:87402136 宿舍管理咨询:87403722 财务收费咨询:87403687
教工开学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新生可在教工开学之后咨询。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邮编116622
网址:http://www.dlu.edu.cn
大连大学2014级新生学费划收说明
2014级新生学费、宿费、教材费三项费用,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龙卡(储蓄卡)统一划收,此卡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给每位新生,请仔细阅读以下说明。
一、核对新卡
新生收到龙卡(储蓄卡)均为实名制办理,初始密码统一为955330,请新生本人及时携带龙卡、身份证到所在地任一建行营业网点柜台修改密码,密码修改不影响学校划收缴费,具体详见《用卡指引》。
二、缴费方式、标准、时间
缴费方式: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通过网银自动划收缴费。
缴费标准:1学年学费+1学年住宿费+预收教材费
学费:详见《大连大学2014级各专业学费标准一览表》
住宿费:1200元/学年
教材费:预收500元,国际学院教材费:预收1000元
缴费时间:学生务必在2014年8月24日前在建行龙卡中足额存入三项费用,保留存款凭条备查。
学校定于8月25日(周一)通过网银收取三项费用。
特别注意:①新生务必在划收日前将足额的费用存入龙卡(储蓄卡)中,划款后学生可在ATM机上查询余额,以确认划款是否成功;
②如果划款不成功,暂不要把现金取出,学校将安排第二次划款(时间另定);
③在当地无法使用龙卡的,待新生到校后,可将现金存入卡中或报到当日缴纳现金;
④申请生源地贷款及准备在大连本地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请不要将生活费存入龙卡,以免误划;住宿费、教材费,在新生报到当日收取现金或POS机现场刷卡缴费。
※有贷款意向的学生,请尽量在当地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贷款较困难。
三、龙卡(储蓄卡)使用注意事项
1.龙卡(储蓄卡)年费10元/年,首年免费。
2.请同学们务必妥善保管龙卡(储蓄卡)。学生在校期间的学宿费、辅修、重修等缴费和发放各类奖助学金均通过此卡办理。如果此卡丢失、忘记密码、卡消磁,请尽快持身份证到建行大连开发区分行(乘坐5路公交车在银帆宾馆站下车,金元大酒店西侧)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更换龙卡,请及时携带新龙卡到财务处(行政楼104房间)登记新卡信息。
四、实例说明
某学生被录取到英语专业,查《大连大学2014级各专业学费标准一览表》,该专业学费45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教材费500元,三项费用合计存入龙卡(储蓄卡)6200元。异地学生除存入规定费用外,还需要支付存款手续费5‰,最高上限50元。
建行咨询电话:0411-87555562 财务处咨询电话:0411-87403687 87403698
大连大学财务处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解读
一、开办国家助学贷款具有什么意义?
开办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特别是帮助经济困难的优秀青年得以深造的重大金融政策,是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积极开办助学贷款有关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支持教育事业的重大举措。
二、学生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应向学校和贷款银行提交哪些贷款材料?
1、如实、完整地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督促还款承诺书》(以上两表入学后发给本人)、《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随录取通知书下发)。
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新生如果来不及办理学生证,可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替代学生证。
3、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及书面贷款申请。
4、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专职辅导员身份证、教师证复印件,学生见证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三、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
为体现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优惠政策,减轻学生还贷负担,国家财政部门对接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给予还款利息补贴。从2004年办理贷款学生开始,国家助学贷款按新的贴息办法,实行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全部由个人自付。现行的贷款月利率为5.667‰。
四、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有多长?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6年。借款学生毕业后就开始还贷,毕业后6年内还清。
五、借款学生违约时,银行和学校可采取什么处罚措施?
1、贷款学生应努力学习,如果因成绩不合格而受到2次退学警告处分,则停止发放新的贷款。
2、贷款学生在学校有违纪行为,受到学校记过(含记过)以上行政处分,银行将停止向其发放新的贷款。
3、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若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贷款学生将被视为违约。贷款银行对违约的借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银行和学校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等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并且银行可依法追究违约借款人的法律责任。
六、如何办理合同变更?
1、银行允许贷款学生自愿提出终止贷款发放,贷款学生应在当年放款10个工作日前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2、贷款学生转学时,必须先还清在银行的贷款本息,学校方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3、贷款学生发生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死亡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学校将及时通知银行。银行有权按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
七、借款学生如果丢失或更换龙卡如何办理?
学生本人应携带身份证到开发区建设银行(乘5路到金元酒店一站下车即是)一楼营业厅办理龙卡,然后到一楼个人客户部找国家助学贷款经办人登记并填写相应的表格,最后到学校助学贷款办公室(学生处212室)登记备案。
注:贷款银行经办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11—87555520
学校贷款经办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411—87403444
大连大学学生处
学校为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所采取的办法
学校多年来一直非常重视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建立了以贫困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项助困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建立爱心超市、设立新生绿色通道、扶持励志创业项目为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贫困生资助体系。
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学校报到,到校后学校将依据《大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进行认定,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为其提供支持和帮助。
大连大学学生处
新生使用“一卡通”的说明
新生及家长,你们好: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高等院校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的指示精神,为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实现统一、便捷的校园学习生活,我校于2011年开始与中国电信合作,将校园一卡通之校园卡与中国电信手机卡进行了集成,使得CDMA手机卡具备了校园一卡通的全部刷卡功能,在普通校园一卡通的基础上,实现了校园“手机一卡通”,除了能够实现正常的手机通讯功能之外,还能实现包括宿舍的进出、图书馆进出及借阅、食堂就餐、打开水等功能,实现了“一机在手、走遍校园”。
新生入校后,需按照新生报到流程办理具备刷卡功能的CDMA一机通手机卡或CPU卡(自愿选择其一),否则将无法完成校内食堂就餐、打开水、校园网注册缴费、宿舍、图书馆进出等校内活动。
同时学校已经为每位新生配置了CDMA一机通手机卡号码,如果你到校后选择手机卡,这个号码将开通使用。中国电信承诺新生到校后预存一定话费赠送大屏智能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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