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切实解决城关中小学缺编问题,进一步加强县城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镇远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镇远党办发〔2012〕68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各乡镇中小学范围内进行公开选调30名在职教师(含特岗)城关中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为核心,严把教师调入关,强化岗位管理,做到“人岗相适”,健全竞争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选调工作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做到“四公开一监督”即选调人数公开、考试办法公开、考试成绩公开、选调结果公开,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的监督。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师生公认的优秀教师选调出来。
三、选调工作组织形式
㈠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全程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㈡ 选调领导小组
组 长:江 军
副组长:姚晓漾 石隆贵 何 俊
成 员:各中小学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老师
纪 检: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县教育局纪检人员
本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公告具体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选调学校、选调专业技术岗位及名额(共30名)
县第二初级中学:语文1名、政治2名、历史1名、生物1人、化学1名、体育1名,共7名;
县第三初级中学:数学2名、英语1名、物理1名,共4名;
县第四初级中学: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共3名;
城关一小:音乐1名;
城关三小:数学2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共5名;
城关四小:数学1名、音乐1名、美术1名,共3名;
城关五小:音乐2名、体育2名、美术1名,共5名;
城关六小:音乐1名;
文德片区中心小学校:英语1人。
五、选调对象和条件
㈠选调对象
县城所在地以外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音乐、体育、美术允许特岗参加选调。
㈡选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行为。
2. 报考中学选调学科必须具有本专业本科学历或有本科学历并近年任教选调学科;报考小学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 中小学年龄45岁(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教龄在3年以上(即2011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本县在职乡镇中小学教师。
同时必须具备以下⑴、⑵款中的其中1条或符合⑶、⑷、⑸、⑹款的条件规定。
⑴在本县近三年教学成绩(2011年、2012年、2013年)中具备下列条件:
中小学教师所教学科依据全州教学质量监测成绩以及由县组织的期末统一检测成绩进行认定。
①初中:
所教学科教学成绩的人均分有两年达到县平均水平。
②小学:
中心校、片区中心校、九年制学校(小学部)的所教学科教学成绩的人均分和及格率有二年达到本乡镇平均水平;其余学校的教师所教学科教学成绩的人均分和及格率有一年达到乡镇平均水平。多学科的教学成绩至少两科达到上述标准。
⑵从2011年9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一次优秀等次;
②获得乡(镇)级人民政府表彰(提供原件)及以上表彰;
③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县级学科带头人或县级兼职教研员;
④优质课评比获县级二等奖、州级三等奖以上;
⑶没有监测成绩及县组织的期末统一检测成绩的教师,必须具有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由学校推荐,直接参加选调面试。
⑷音乐、体育、美术(含特岗)符合学历、年龄要求,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直接参加选调面试。
⑸现任职的副校长、中层干部(主管部门行文),村点校负责人(乡镇中心校出具证明,所教学科教学成绩三年至少一年不低乡镇人均分),任职年限五年以上,学历、年龄符合要求,直接参加选调面试。
⑹现任中学、乡镇中心小学、片区中心小学、九年制学校校长,任职年限三年以上,学历、年龄符合要求,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选调面试。
六、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试教、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㈠发布信息
通过镇远县门户网站、教育QQ群上上公开发布选调工作信息。
㈡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7月28日至8月1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镇远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3.报名材料:
⑴递交现任教学校审核同意的《镇远县2014年县城中小学选调教师报名表》。
⑵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符合规定条件中的其中一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⑷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选调学科此次不进行选调。
⑸报考人只准报考一个岗位。
㈢资格审查
1. 各中小学与局人事教育股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果弄虚作假,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2.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发现顶考、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型考试。
㈣试教
试教时间:2014年8月7日,地点:镇远县第二初级中学。
上午8点整集中,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者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逾期不到作弃权处理。试教时间为25分钟,准备25分钟,试教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同学科报考人员成绩(按小数点2位计算)出现并列的,则由选调领导小组重新组织试教。试教若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出现的缺考、违纪、弃权等情况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㈤考察
试教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学校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如遇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试教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㈥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试教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的人员名单,并在镇远县教育局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㈦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实行试用期一学年,由学校考核(学校考核方案报局备案),考核达不到学校要求的退回原单位。特岗教师实行顶岗学习。
七、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县中小学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县中小学教师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855—5720954(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举报电话:0855—5722076(县纪委信访室)
0855—5725715(派出第五纪工委)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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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2014年城关中小学选调教师报名表》来源于镇远新闻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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