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县县城中小学、幼儿园的师资力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宗旨
通过考调,促进我县教师的合理流动,形成公平、合理、有序的良好氛围和良性竞争机制,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公平竞争意识。使县城中小学校、幼儿园师资力量得到有效充实和加强,进一步增强县城中小学在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引领和窗口性示范作用。
二、原则和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根据学校的学科结构及缺编实际需求开展考调工作,所补充的教师数必须严格控制在县编委办核定的教职工编制用编数总额内。
3、定科定岗择优确定调动人选。
三、考调程序
考调基本程序是:宣传→公布考调学科数→报名(同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笔试→笔试成绩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说课→面试成绩公布→总成绩公布→考察→确定拟调人员公示→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行文调动。
四、考调学校及指标
1、考调学校
小学:王母办一小、二小、三小、四小、实验小学、机关幼儿园
中学:二中、三中、四中、六中、中等职业学校
2、考调教师指标见表:
考调学校 | 考 调 学 科 指 标 数 | 缺编数 | 实际用编数 | 合计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实验员 | 化学实验员 | 地理 | 生物实验员 | 历史 | 政治 | 音 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 | ||||
职中 | 2 | 2 | 1 | 2 | 2 | 9 | ||||||||||
二中高中部 | 3 | 3 | 2 | 1 | 2 | 1 | 1 | 1 | 2 | 16 | ||||||
三中 | 2 | 3 | 1 | 1 | 1 | 1 | 9 | |||||||||
四中 | 2 | 1 | 2 | 1 | 2 | 8 | ||||||||||
六中 | 14 | 10 | 10 | 5 | 3 | 4 | 3 | 4 | 3 | 2 | 2 | 4 | 4 | 68 | ||
一小 | 6 | 6 | 1 | 1 | 1 | 1 | 1 | 17 | ||||||||
二小 | 7 | 6 | 2 | 1 | 2 | 1 | 1 | 20 | ||||||||
三小 | 5 | 4 | 2 | 1 | 1 | 1 | 1 | 15 | ||||||||
四小 | 6 | 4 | 1 | 1 | 1 | 2 | 15 | |||||||||
实验小学 | 11 | 17 | 0 | 1 | 4 | 1 | 34 | |||||||||
机关幼儿园 | 10 | 10 | ||||||||||||||
合计 | 221 | |||||||||||||||
备注:六中音乐教师:声乐1人、器乐1人;体育教师:球类1人、田径1人或武术1人;美术教师:油画方向1人、国画方向1人、水彩画方向1人、书法1人。 |
五、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望谟县教育系统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2014年招聘的特岗教师。
(二)报考条件
1、参加考调的教师须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遵守校规校纪,爱岗敬业,爱校如家,爱生如子,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严重体罚学生行为。
2、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学科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属“双科”生视同一个本科,可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报考教师在考调后须在两年内取得高中、初中《教师资格证》,两年内未取得高中、初中《教师资格证》的,则回原校任教。
3、报考小学学科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考调后须在两年内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两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则回原校任教。
4、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幼师及以上学历,且考调后须在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两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则回原校任教。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无故不参加国培、省培、州培、县培继续教育培训的;
2、因违纪违规被纪检监察部门处分的;
3、因违法被司法部门立案侦察或正在立案侦察的;
4、因违反社会治安被司法部门拘留或处罚的;
5、违反校规校纪等被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
6、有过严重体罚学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7、身体状况不符合考聘学科岗位要求的;
8、水平测试:师生同考两次不合格者;
六、考调具体实施方案
(一)考调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位教师只能依照自己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若多报,则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8 日—24日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
报名方式:学校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为确保乡镇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凡个人报名的,须持有现所在学校、中心校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请于2014年7月29 日下午至30日上午到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4年7月31日上午8:30—10:30。
2、笔试内容:
(1)报考高中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高一至高三现行教材学科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其中学科基础知识占70%,《师德修养》占30%)总分100分(合卷);
(2)报考初中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初中七至九年级现行教材学科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其中,学科基础知识占70%,《师德修养》占30%)总分100分(合卷);
(3)报考小学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小学一至六年级现行教材学科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其中,学科基础知识占70%,《师德修养》占30%)总分100分(合卷);
(4)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小学一至六年级现行教材语文学科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其中语文占70%,《师德修养》占30%)总分100分(合卷)。
(三)面试
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考调下一环节,面试依照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当某一学科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2:1比例时,则对该学科计划考调数按比例进行核减,核减后的考生笔试成绩若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亦可进入考调下一环节,直接进入面试,否则无资格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2014年8月7日上午8:30。
2、面试: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及才艺表演方式进行。
3、面试评委组由5人组成,分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四个学段进行,各学科成立相应学科面试评委组(语文、数学、英语、信息、各一个组;理、化、生一个组;音、体、美一个组;政治、历史、地理一个组;幼儿一个组)。评委组成员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整个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社会各界监督。
4、说课内容:说课内容及范围与笔试内容及范围相同。
5、说课程序:由考生依照本人报考学校及学科在面试前一天下午到报名处抽面试顺序签。每位报考教师说课时间为25分钟;准备时间为40分钟。
6、面试地点:望谟县第二中学
7、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面试成绩,并于当场进行宣布。
(四)总成绩计算,考调教师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算后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五)考察
经笔试、面试(对学科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学科计划考调数2:1比例,但考生笔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且面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成绩上线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组由县纪律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聘用学校抽调人员组成。
(六)拟调人选公示
根据各学科招聘计划数及考察结果,分别按考调教师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调人选,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七、其他
凡被确定为拟调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只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到新单位,而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等级则在新单位重新竞聘。
八、纪律与监督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考调过程,凡为报考教师出具报考证明的学校、中心校校长,理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一经被举报,并查实,则取消报考人员资格和调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查处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学科评委在评分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给予评分,不得打人情分,不得弄虚作假,一经被举报,并查实,除取消评委资格外,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给报考教师所评的成绩视为无效,责成重新考评。
各学科评委,务须严肃考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整个考调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社会监督。
九、本方案只适用于2014年的考调工作,如在实施过程中有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与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答复或请示答复。
咨询电话:0859—4616228(县教育局)
0859—461064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县城中小学补充教师考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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