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在校生、2014年录取新生:
国家有关部门于2014年7月25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根据文件精神,我校本科生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为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其他有关要求不变,请相关学院通知2013级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我校2014年录取的新生中,有部分学生的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新生报到材料现已寄出,其中的《友情提示》材料中提及到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6000元”现改为“不得超过8000元”。
望周知。
辽宁师范大学学生处
2014年7月26日
附:
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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