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紧缺问题,规范事业单位进人渠道,按照《关于红河州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红人〔2008〕2号)文件的要求,遵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经河口县人事局研究,报州人事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14名(主要从事各单位的食堂炊事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河口县户口,具有国家承认的初中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75年 7月14 日—1992年 7月14 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无残疾,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受过刑事处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现役军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其他依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0年7月14日至7月16日。
(二)报名地点:河口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3451093)
(三)报名方法:此次公开招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他人代替报名和电话报名等方式报名。报考者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及上述证件材料的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5分彩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并填写《2010年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试报名表》。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缴纳报名费100元(云发改收费[2008]1767号),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报名资格审查
县人事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资料与招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并对相关证件、证明进行验证。报考者必须承诺所携带的证件及证明的真实性,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自报名起至聘用后的任何时间,均可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7月22日
(二)领取准考证地点:河口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过时不候。
六、考试方式及科目设置
(一)此次考试采取笔试及面试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分为100分。
笔试范围为:综合素质知识。笔试考试参考用书:《综合素质考试教程综合知识》、《综合素质考试教程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素质考试复习教材可到河口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购买。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2)面试要求
①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未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②面试时,考生需提供面试通知书、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及职业道德规范。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0年7 月24 日 上午 9:00至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注意事项及成绩公布
1、考生参加笔试时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视为弃权,开考30分钟后才能交卷。
2、评卷工作结束后所有报名考生的成绩在红河人才网(网址:www.hhzrc.cn)上公布。
(四)查分:评卷工作结束后,若本人对自己考分有疑问,需要查询的须在笔试成绩公布3天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纪检监察、人大的监督下由工作人员进行查分。
七、拟录(聘)用人员的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对各考生的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名次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选,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如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者,按面试分高的进入体检、政审或聘用,如总成绩末位并列者的笔试分、面试分均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分数高的进入体检、政审或聘用。如出现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或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则在招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由人事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政审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被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八、聘用及聘用后的管理
正式聘用后,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报州人事局备案,并进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在试用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提出解聘意见,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解除劳动合同。
九、纪律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招考过程由县人事部门邀请纪检监察、人大、保密部门参与监督。考生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可直接向当地纪检监察、人大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原国家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十、本简章由河口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河口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六月一日
河口县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信息表
岗位代码 | 主管部门 | 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类别 | 招聘岗位条件 | |||
学历 | 年龄 | 专 业 | 其他 | ||||||
01 | 河口县教育局 | 河口二中 | 工勤人员 | 1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岁以下 | 不限 | 河口县户口 |
02 | 河口县教育局 | 河口三中 | 工勤人员 | 1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岁以下 | 不限 | 河口县户口 |
03 | 河口县教育局 | 河口民中 | 工勤人员 | 1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岁以下 | 不限 | 河口县户口 |
04 | 河口县教育局 | 南溪中学 | 工勤人员 | 1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岁以下 | 不限 | 河口县户口 |
05 | 河口县教育局 | 坝洒中学 | 工勤人员 | 2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岁以下 | 不限 | 河口县户口 |
06 | 河口县教育局 | 南溪镇蚂蝗堡小学 | 工勤人员 | 1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岁以下 | 不限 | 河口县户口 |
07 | 河口县教育局 | 南溪镇马场小学 | 工勤人员 | 1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岁以下 | 不限 | 河口县户口 |
08 | 河口县教育局 | 桥头乡老街子小学 | 工勤人员 | 1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岁以下 | 不限 | 河口县户口 |
09 | 河口县教育局 | 瑶山乡牛塘小学 | 工勤人员 | 1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岁以下 | 不限 | 河口县户口 |
10 | 河口县教育局 | 莲花滩乡中心小学 | 工勤人员 | 1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岁以下 | 不限 | 河口县户口 |
11 | 河口县教育局 | 莲花滩乡莲花滩小学 | 工勤人员 | 1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岁以下 | 不限 | 河口县户口 |
12 | 河口县教育局 | 老范寨乡中心小学 | 工勤人员 | 1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岁以下 | 不限 | 河口县户口 |
13 | 河口县人武部 | 河口县人武部 | 工勤人员 | 1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岁以下 | 不限 | 河口县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