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英全额奖学金
全英班实施淘汰制管理。“医学教育全英班”(包括预备班)、“护理学全英班”(包括预备班)同学可以获得李嘉诚基金会捐资设立的全额奖学金,包括“医学教育全英班”第1-4学年和“护理学全英班”第1-3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原版英文教材费。
二、新生奖学金
1、全英全额奖学金。
2、第一志愿组报考我院、未获得全英班全额奖学金的新生,按高考成绩前5%予以优秀新生奖,奖金4000元/人。
三、国际交流专项奖助金
全额资助优秀学生到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香港等国家或地区进行短期交流及实践学习。
全额或部分资助各专业优秀学生定期到海外进行专科业务培训。
资助临床医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培养班)(本硕连读)学生在香港学习期间的全部学费。
四、在校生奖学金
不享受全英全额奖学金的同学可享受在校生奖学金,包括:
1、优秀学生奖:按学生总数21%的比例(以学习成绩排序),分一、二、三等奖,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400元和1000元。
2、其它: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企业奖学金(5000元/人/年),校友奖学金(2000~5000元/人/年,不定期),广东省团省委助学金(5000元/人,不定期),团汕头市委助学金(3000元/人,不定期)等。
五、国家助学贷款
2002年6月开始,我院与中国银行汕头分行建立合作关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我院合作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年贷款额为6000元(主要为学生的学费)。在校期间,学生贷款的利息由国家补贴,学院为贷款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保证金;毕业后,贷款六年内还清,利息由本人自付。
按银行要求,申请国家贷款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汕头大学医学院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学生,可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3、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单亲家庭须提供单亲证明;
4、本人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后办理)。
注:所有身份证复印件须是二代证,双面复印于A4纸上。
(具体可咨询医学院学生工作部助学管理科,电话:0754-88900541,联系人:胡老师)
六、勤工助学金和困难补助
为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发放酬金。
因突发情况而造成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困难补助。
七、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核实情况给予资助。
注:学校每学年开学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作为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的主要依据。《汕头大学医学院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是学生在学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请按所附的《<汕头大学医学院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填表指南》如实填写该表,并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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