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护照、回乡证或台胞证)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录取通知书不得涂改,涂改后无效。
二、交费项目和标准
按政府规定,华侨、港澳台学生执行与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即在同一学校的学费标准一致,同等住宿条件下住宿费标准一致。
1、学费
⑴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类、法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专业:4,560元/生·学年;
⑵英语、理工类专业:5,160元/生·学年;
⑶医学类专业:5,760元/生·学年;
⑷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
⑴2014年学校继续执行华侨、港澳台学生与国内学生按相同原则分配宿舍的政策。对宿舍有特殊要求的港澳学生,到校后可在房源允许的条件下自愿申请入住交流公寓。
普通学生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随机与内地学生混住,收费标准为900-1,200元人民币/生·学年。(请先按1200元汇入学校银行账户,入学后根据实际住宿标准多退少补。)
⑵交流公寓H、I座,到校后自愿申请入住,带卫生间,配空调、洗衣机等,收费标准为:双人房8,000元人民币/生·学年度;单人房12,000元人民币/生·学年度。2014-2015学年度为2014年9月7日至2015年7月4日。2015年7、8月份的住宿费按月收取,双人房每人每月800元人民币,单人房每人每月1,200元人民币。
3、水电费按实际用量与政府规定收费标准计费。
三、新生入学第一学期,所修读的公共必修课(公共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整合思维等)及专业必修课教材由学校统一订购;第二学期起,所有的教材由学生选课时自行确定是否订购。
四、缴费币种、汇率与缴费方式
可以使用人民币、美元、港币缴费,美元、港币按缴费当天中国银行公布外汇买入价折算为人民币。
学费和住宿费等款项直接汇入学校银行账户;也可在报到时存入学校银行户头(请在银行回单空白处写上学生姓名,持银行回单到学校行政中心三楼财务处换取收据)。
汕头大学开户银行:广东 汕头 中国银行汕头大学支行
户名:汕头大学
人民币账号:628857760147
港币账号:715957750655
美元账号:719857751347
五、可自带卧具和各种生活用具,也可在校内商店购买。
六、报到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迎新接待点。报到时带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6张备用(照片背面先写上姓名和专业名称)。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校分别在汕头火车站出站口(含汽车客运中心站,9月7日)、汕头汽车总站(9月7日)及厦深铁路潮汕站(9月7日)设置“汕头大学新生入学报到接待站”,安排车辆接新生到学校。
新生也可乘坐公共汽车到汕头大学站下车。火车站、汽车客运中心站(泰山路)有第6路公共汽车直达学校,中旅站(汕樟路)、华侨大厦站(长平路)有第39路公共汽车直达学校,汽车总站(潮汕路)有第17、39路公共汽车直达学校;厦深铁路潮汕站有汕头东线或汕头西线高速直达专线班车到达客运中心站(泰山路)、中旅站(汕樟路)或汽车总站(潮汕路),新生可按上述方式转乘公共汽车直达汕头大学。
七、报到联系单位:国际交流合作处,电话:+86-754-86502316;传真:+86-754-82905320;电邮:icd@stu.edu.cn。
汕头大学
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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