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定向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浙江海洋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要求,现将我校2014年高职护理定向招生录取规则告知如下:
1.若考生已被单独招生院校或前一批次征集志愿院校先行录取,则该考生将不再参加定向招生录取;
2.本次录取规则参照《浙江海洋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3.若文理科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投档。单科顺序排列:三类考试科目文科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技术。
4.考生如在签协议前提出放弃,须书面声明同时放弃该地所有定向招生志愿(须考生及家长同时签字,并附上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
5.拟录取名单将按1:1比例公示。开始公示之前,拟录取考生须在协议上签字。
特此告知。
浙江海洋学院浙江舟山群岛新区
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筹)教学点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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