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官庄工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文件精神,经官庄工区管委会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教师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名额
招聘名额共64名,其中中学教师15名,职位为:英语4名,数学5名,语文4名,美术、音乐各1名;
小学教师49名,职位为:语文17名,数学17名,英语15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应聘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为尚未就业并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①应聘初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②应聘小学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其中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本人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就业派遣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为1:3),相应核减招聘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部门严格审查后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笔试
笔试异地出题,异地改卷。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2分钟,试讲15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试讲教材:初中教师试讲为七年级下册农村学校现行教材。其中:语文,北师大版;数学,华北师大版;英语,湘教版;音乐,人教版;美术,人民美术版。
小学教师试讲为五年级下册农村学校现行教材。其中:语文,北师大版;数学,人教版;英语,北师大版。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
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组织领导
在官庄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实施方案由官庄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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