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专业技能考试公告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考试的通知》(临人社发〔2014〕128号)文件精神,结合耿马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岗位实际,现将专业技能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方式
教育局、卫生局岗位专业技能考试采取专业知识笔试的方式进行,其余岗位专业技能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结构化面试时间:2014年8月23日下午14:00-17:30
面试地点:耿马县委党校
(二)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时间:2014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耿马县委党校
三、考试程序及范围
(一)考试程序:考生于8月21日至22日到耿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领取准考证,参加面试的考生于8月23日中午13:00前凭有效身份证进入考点,参加笔试的考生携带黑色字迹钢笔于8月24日上午8:30前,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点,在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各考场监考人员的组织下进行面试和笔试。成绩于8月25日10:00在耿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需查分的,向耿马县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程序受理查分。查分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下午17:30分前,超过期限一律不受理查分。
(二)考试范围:
1、教育类专业知识考试范围
试卷总分100分:
(1)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总分的40%;
(2)《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占总分的15%;
(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占总分的5%;
(4)命题作文占总分的40%。
2、卫生类专业知识考试范围
(1)临床医学专业
临床专业考试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应试指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为主,试卷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
基础医学综合10% 预防医学综合5%
临床医学综合(包括专业综合和实践综合)85%
(2)医学检验专业
检验专业考试以《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士)》为主,试卷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
基础知识25% 专业知识35%
相关专业知识15% 专业实践能力25%
(3)护理学专业
护理专业考试以《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指导》为主,试卷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
专业实务50% 实践能力50%
(4)中医专业
中医专业考试以《医师资格考试大纲细则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为主,试卷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
中医医学基础知识35% 中医临床35%
现代诊疗技术及综合30%
四、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
1:1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岗位,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8月18日至19日。
(二)资格复审地点:耿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
1、资格复审内容:对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对象的范围、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3、报考定向招聘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岗位的考生需提供资格复审证明(由驻临部队随军家属配偶所在部队政治部开具证明,经临沧军分区政治部统一审核签章)。
4、不按规定时限到专技股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六、确定拟录(聘)用人员程序
(一)确定拟聘人选程序
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人选;对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人选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专业技能考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专业技能考试后,折算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1、教育、卫生岗位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0分)÷2×5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100分)×50%)。
2、其余岗位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0分)÷2×50%+面试成绩(100分)×50%)。
若同一类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的最后一个名额综合成绩并列的,以并列两名考生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同一类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的最后一个名额综合成绩并列且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拟确定为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二)体检、考核程序
体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对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
(三)公示程序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若出现不予聘用情况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程序
体检、考核合格,公示后办理审批聘用有关手续。聘用工作结束后,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如有自愿放弃招聘的考生,要以书面方式向耿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提出申请,并经上级部门汇报批准后,不再列入招聘对象。(办公室电话:0883—6121707)
(二)应聘人员在整个考试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或其他个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三)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要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