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9名,其中博士3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6名。现将具体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报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位于河南省重要工业基地新乡市,是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学校现有平原路和宏力大道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126.96亩,设有15个教学系(部),46个专业,形成了以工学为主,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与专业格局。在现有的46个专业中,工科专业32个,其中,10个专业先后被教育部、教育厅命名为示范专业、试点专业、名牌和特色建设专业。
学校现有教职工732人,专任教师543人。教师队伍中,现有教授38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188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452人;享有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3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河南省优秀教师6人,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15人,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27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人事、教务、纪检及有关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3名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26名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详见附件《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2012、2013、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 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 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 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I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hneeu.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河南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4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30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33,进入“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14日至8月30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4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373—3691057。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应聘者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相关考试信息。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竞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科研、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课件制作水平等。面试、试讲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试讲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于结束的当天在我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艺术类专业需加试实际操作。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1-69691977(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二O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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