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4〕26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人员岗前集中培训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以下培训工作方案。
一、培训对象
参加本次培训的对象为2014年全国特岗招聘网上经公示无异议的北流市拟聘的200名特设岗位教师。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报到时间:2014年8月16日上午8点至下午6点
(二)报到地点:北流市永丰初中逸夫楼一楼(北流市一环西路0092号)。
(三)培训时间:2014年8月17日至8月31日。
(四)培训地点:北流市永丰初中逸夫楼二楼多媒体教室。
三、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新聘特岗教师提高师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新课程标准及教材,培养班级管理的能力和技巧,尽快融入当地教育文化,缩短新教师的角色转换期
四、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主要采取“大班教学+学科小班”、“专题讲座+互动交流+案例分析+教学实践+任务驱动”等形式交叉进行培训。
五、培训内容
(一)第一阶段:集中培训
1.通识课程,包括师德教育、教育法规、新课程培训、课堂教学技能培训、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班主任工作等专题。
2.学科课程,包括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应聘学科的教学理论和教学基本技能,新课程标准,新课程教学法。
(二)第二阶段:在岗研修
主要内容:
1.选定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对新任特岗教师在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备课、讲课、批改作业、成绩考核等方面予以指导。
2.组织新任特岗教师听30—40节骨干教师或优秀青年教师的课,并做好听课笔记。
3.新任特岗教师上1节汇报课,指导教师做出书面评议。
4.指导新任特岗教师制定班主任学期工作计划,开展班主任工作。
5.组织新任特岗教师通读并熟悉所教学科课程标准及教材。
6.组织新任特岗教师进行教学基本功训练。
六、师资安排
本次集中培训,任课教师主要由我市教研室具有高级职称的学科教研员、中小学一线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教师等人员担任。
七、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培训费,学员的培训经费、资料费、食宿费从自治区特岗教师专项培训经费中列支。
八、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采取书面考试的方式,并结合学员培训考勤情况、培训教师对学员的评价情况等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发给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并将本次考核结果作为正式聘用的主要依据,培训所获学分作为特岗教师今后职称评定所必需的继续教育学分。
九、培训的组织管理及相关要求:
(一)培训工作由市教育局人事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参加培训的学员按照我市教师岗前培训来进行管理。
(三)参加培训的拟聘特岗教师,食宿安排在永丰初中;在学习期间,要遵守培训班纪律。
(四)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十、其它事项要求:
(一)经培训、考试合格的拟聘人员,将签订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并安排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因此,外地的拟聘人员如果来回不方便的话,报到时请自行带齐所需的生活用品。
(二)凭个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到指定地点报到。
(三)未尽事宜,请与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5-6237195。
(送审稿)
北流市教育局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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