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报考2014年新疆公务员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如何认定?
答:参加上述四个项目的人员报考,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资格审查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