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参加过江苏省教师资格补修考试,还有一门成绩仍然在有效期的人员,是否可以补考?
答:可以再参加一次我省于2015年3月(报名时间放在2014年12月初,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自行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单科补考(考试大纲和考试形式与改革前相同),以后我省不再组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补考成绩有效期至2016年12月。无单科合格证的人员不得报名,否则成绩无效。补考合格后,认定流程同第5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