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3年司法考试合格的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制作完毕,各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机构工作人员正在完成前期建档和颁证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司法部工作安排,各州、市司法局将于2014年9月28日起,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到合格人员手中。
依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须进行首次年度备案。请合格人员在本网站“文书下载”栏自行下载《<法律职业资格证>年度备案登记表.doc》,认真如实填写,由工作单位或派出所填写政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携带该登记表、准考证、成绩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资格申请所在地的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机构联系领取证书。
注:昆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工作地点: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一楼141室
联系电话0871-65138115、65152332。
云南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