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为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推进法治建设、实现公正司法,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落实全省法院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通知》(粤高法[2014]85号)的统一部署,并经佛山市禅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同意增加禅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的通知》(佛禅人常〔2014〕22号)的批准,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1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23周岁,佛山市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禅城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较大、群众威望较高的公民担任陪审员的,文化程度可以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
4、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执业律师等,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已经在其他基层法院担任陪审员的,不得再担任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陪审员。
二、选任程序:
(一)推荐、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推荐,也可以本人(系佛山市户籍或以本区为经常居住地的)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资格审查。对于被推荐和本人申请人民陪审员的公民,由我院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初步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
(三)征求意见。将初步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征求区司法局意见。必要时会同区司法局到相关单位、组织进行调查。
(四)提请任命。我院根据审查结果及已确定的人民陪审员名额,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人民陪审员任期为五年。
三、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材料:
1、本人公民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个人申请表(附件一)、所在单位推荐表或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推荐表(附件二);
4、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及彩照的电子版;
5、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证明材料。
(二)报名时间:2014年9月5日至10月20日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汾江中路140号禅城区人民法院政工科(1004室)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07937
附件:
易贤网温馨提示:
《1.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书.doc》,《2.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doc》来源于禅城教育信息网,最近更新2014年9月17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中国足彩网信息请查看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