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建立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经县委研究,决定公开选拔部分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职位要求和选拔范围
(一)职位及职位要求
本次公开选拔职位共10个,其中:县直部门职位7个,乡镇职位3个,全部职位面向盈江县符合条件的人员。具体职位及职位要求如下:
(1)盈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1名(正科级)。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积极主动,应是法律类专业毕业或者从事法律业务工作或熟悉法律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盈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1名(正科级)。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3)中共盈江县委党校副校长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理论基础扎实,热爱党校教育事业,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三年以上党龄的中共正式党员。
(4)盈江县审计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扎实,应熟悉审计财务类工作,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
(5)盈江县畜牧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能深入基层工作,具有从事畜牧兽医工作的经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平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扎实,熟悉农业农村工作,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能吃苦耐劳,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7)油松岭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政治素质好,工作积极,认真扎实,熟悉农业农村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8)苏典乡人民政府科技副乡长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积极,认真扎实,熟悉农业农村工作或有从事农业科技工作的经历,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
(9)盈江县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副所长1名(高配副科级)。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应是熟悉公安工作,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
(10)盈江县森林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应是熟悉森林公安工作,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二)选拔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审判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符合报考岗位基本资格条件的干部。符合报考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的,只能选择报一个岗位。
二、报考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资格
本次公开选拔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和选拔职位的具体要求,符合报考职位的职位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报考盈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盈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须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须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或担任科员职务满4年(2006年6月30日以前任职);或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不满1年,但担任副科级、科员职务累计满4年。事业单位报考正科级岗位的需取得中级职称满1年以上。
(二)报考中共盈江县委党校副校长、盈江县审计局副局长、盈江县畜牧局副局长、平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油松岭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苏典乡人民政府科技副乡长、盈江县森林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年龄须在38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公务员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事业单位报考副科级岗位人员需参加工作满5年以上。
(三)报考盈江县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副所长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事业单位报考副科级岗位人员需参加工作满5年以上。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受过法院刑事处罚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犯罪记录的。
凡符合上述选拔职位要求和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都可以参加报名,凡报名不足10人的职位,不进行该职位的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公开选拔职位。
三、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均需由报名者本人到公开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并且组织推荐的必须征得本人同意,报名时须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二)报名时间:2010年7月21日开始至7月31日截止。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中共盈江县委组织部干部股(0692——8115877)
(四)报名时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镇原件及其复印件;
(2)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五)其它事项
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10年8月10日到盈江县委组织部干部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选拔程序
(一)笔试
笔试统一定于8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科级职位的笔试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列第5名的一同列入),并在媒体公布。
(二)面试
面试定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并列第3名的一同列入)。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盈江电视台公告。
(三)组织考察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要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并征求县纪委、县检察院及县信访局意见。
(四)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提请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五)任前公示
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六)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或聘任手续,并通过盈江电视台和盈江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yj.yn.gov.cn)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五、有关工作要求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全程监督。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方案要求,及时公告、公示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严肃工作纪律,各组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做好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环节的工作,防止和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出现工作失误,要追究责任,进行问责。对公开选拔工作中出现的任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确保公开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0692——8115855,8115877
举报电话:0692——12380
县纪委执法室:0692——8114938
盈江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