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民族文化强省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文化厅公开招聘云南省滇剧院院长(正处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应聘者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在全民各级各类文化、教育等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任正处级领导职务或任现职满2年以上(2010年6月31日以前任职)的副处级领导(实职)。
(三)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艺术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者已经担任艺术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省级人事部门颁发的任职资格证书为准)。
(四)熟悉文化艺术管理工作,掌握演艺市场运作规律,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较强,有胜任所聘职务必须的决策指挥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
(五)身心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获国家级重大奖项的可适当放宽2至3岁(即1962年6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由云南省文化厅对报名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经审查符合面试条件者,名单将在云南省文化厅网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告,并通知本人进行面试。由云南省文化厅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面试者进行答辩。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天内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云南省文化厅网站公布,并通知本人。
(三)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的情况,确定前4名应聘者参加体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后,由省文化厅派出干部考察组进行差额考察。
(四)决定、任用。根据考察结果,云南省文化厅党组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云南省文化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不影响任用的,云南省文化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四、任期和待遇
(一)受聘者实行聘期制。任期三年,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二)受聘者须试用一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在聘任期内,履行所聘任职务的领导职责和岗位职责,享受所聘任职务规定待遇。按鉴定的任期目标责任制进行绩效奖励。
五、报名办法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以个人自愿报名为主。应聘者须填写《云南省文化厅公开招聘云南省滇剧院长报名登记表》,交近期正面小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通知(证明)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组织推荐的须附推荐意见。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笔试准考通知,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登记表请从云南省文化厅网站通知公告栏目(www.ynswht.cn)、云南人事人才网(www.ynrsrc.com)、云南省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公告栏目(www.yn.gov.cn)下载。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7月28日至8月5日。
报名地点:昆明市东风西路107号云南省文化厅人事处。
联系电话:(0871)3623060
联系人:朱洪兵 李应平
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
表及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云南省文化厅人事教育处(0871-3623060)进行资格审查,笔试时复核原件。报名截止日期为 2010 年 8月 5 日(以邮戳为准)
七、组织保障
云南省文化厅成立公开招聘云南省滇剧院院长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同时,云南省文化厅纪检组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职能部门将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云南省文化厅纪检组 电话:0871-3636797
特此公告
云南省文化厅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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