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科建设和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经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昆明学院面向社会招聘3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潜心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高校教师基本素质,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4.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类型 | 专业要求 | 需求人数 | 其他要求 |
教师 | 声乐 | 1人 | 具有较高演唱水平 |
教师 | 钢琴 | 1人 | 具有较高演奏水平 |
教师 | 音乐学 | 1人 | 具有较高音乐理论水平 |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 报名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推荐表、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材料包括个人详细简历、获奖证书、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并如实填写《昆明学院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昆明市范围内应聘人员须到昆明学院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其他地区应聘人员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网络报名,E-mail:64493815@qq.com,通过网络报名者于考试前一天交验以上证件。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8月19--30日
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8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昆明学院(洋浦校区)行政楼3楼人事处318室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原则上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能开考。
1.考试内容
(1)专业能力;
(2)应聘者的求职动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
(3)仪表举止与气质等。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30分钟专业课教学和10分钟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教学内容提前告知考生准备)
3.评委与评分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相关专业人员担任评委。评委当场打分,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昆明学院网上公布。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向学院申请查分。
6.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三)考核及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和岗位特点确定,体检医院由学院指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核、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2.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昆明学院网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3.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审批。审批后,由学院人事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用人员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监督部门电话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3192326
昆明学院纪委:0871-5098051
五、联系方式
电 话:0871—5098057、5098059
通讯地址: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昆明学院行政办公楼3楼人事处
邮 编:650214
联系人:张老师 陶老师
昆明学院
201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