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盘龙区人民政府批准,盘龙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派遣制安保人员20名(男性15名、女性5名)。
一、招录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
2、具备中专或大专学历。
3、男性18-25岁,女性18-23岁。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等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身高:男性170厘米以上,女性165厘米以上;
视力:双眼裸视5.0以上。
5、具备与本岗位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文体特长或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25-27日(9∶00-16∶00)。
2、报名地点:昆明市白云路554号盘龙区法院办公大楼大厅。
3、注意事项: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登记证)或失业证(待业证)及相关从业经验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一份,交近期同底色半寸免冠照片2张。
三、录用方法及程序
1、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基础知识考试)、实作(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测试)、体测(身体素质测试)。
2、体检。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计划招录数等额进行体检。
3、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4、录用。政审合格者进入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含试用期)。
四、管理及待遇
1、人事管理。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派遣制安保人员身份随着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或终止而产生和消亡;
2、工资待遇。基本工资1000元/月,另加绩效考核奖励。
五、咨询电话
盘龙区人民法院政治处:0871-5731387、5732046。
201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