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4年青岛市市直机关遴选的范围及条件是什么?
答:一、报考人员范围
在青岛市区(市)、镇(街道)党政群机关及市垂直管理机关设在区(市)、镇(街道)的机关中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区(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鲁组发[2012]45号文件规定,可以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且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品行端正,勤奋敬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三年以上基层机关或基层参公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因借调工作、外出学习等各种原因连续脱离基层工作岗位半年以上的,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
(五)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
(六)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七)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八)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尚在试用期(服务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二)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