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2003年4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86号)及《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建办市[2007]54号)文件精神,2008年2月27日以后停止使用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为妥善解决云南省尚未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但持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在过渡期结束后从业的实际问题,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建筑业企业中持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人员按《云南省建设厅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文件的紧急通知》(云建建[2007]542号文)要求,应及时申请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结合云南省实际,现特强调如下:
1.按建设部要求,结合云南省实际,从2009年1月1日起云南省将全面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在云南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申报、审批及核发证书、印章工作结束之前,原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继续使用。
2.项目经理资质证培训取证、变更及升级等工作于2008年2月27日全部停止。
3.云南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申报审批工作将于2008年底前完成,完成后将全面停止使用项目经理资质证,具体时间安排见云南省建设厅《云南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申报及评审实施细则》(云建建[2008] 27号文)。对云南省建筑业企业中尚未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但持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请按照(云建建[2007]542号文)及(云建建[2008]27号文)的相关要求申报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4.对不符合申报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建筑业企业中持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建造员,建造员申报条件及管理制度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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