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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和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和充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普通高等院校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164名。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三、招聘职位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2015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共164名,其中,教育系统67名,卫生和计生系统65名,县直机关下属事业单位32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2015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6、对取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运动健将称号并取得相应资格证的退役运动员,或未取得上述成绩,但综合素质较强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运动员,报考体育教师职位的,可不受学历专业限制;
7、具有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注册护士等执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经审核合格后可直接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8、以下人员不得作为招聘对象: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2)本县各级中小学在编教师不得作为教师类职位的招聘对象;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11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0)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人员;
(11)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2)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13)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可在规定的时间,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参加应聘。(见附件)
2.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4)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人员提供县教育局服务期满及同意重新择业的证明材料;
(5)填写《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2015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6)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7)其他自荐材料。
报名时由招聘工作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并组织进行专业测试。原则上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需达到3:1的比例方可组织专业测试,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经现场招聘工作组研究,并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及人数,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现场招聘工作组可根据专业测试具体情况设置合格分数线,但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体检环节的资格。
(三)体检
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已达成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进行体检,对于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安排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以考生的所在学校(或单位)和户口所在地有关部门意见、现实表现、就业推荐表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考察组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符合本简章第四条第8款:“以下人员不得作为招聘对象”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3、截止到2015年8月2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五)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拟聘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在我县工作满五年。
六、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本招聘实施方案解释权属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854-392604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2日
附件:三都水族自治县2015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报名表
三都水族自治县2015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职位表
附件详情请参见:http://www.gzrc.gov.cn/upload/gz/news/html/20141216163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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