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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通辽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汉文版门户网站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截止招聘简章发布时具有通辽市户籍或全日制普通高校通辽市生源的毕业生。在我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4.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7日至1996年12月17日期间出生);
6.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 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年龄、准入资格和技能等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行政或事业正式编制);
3. 定向招录培养的或未满最低服务期的公务员;
4. 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研究生;
5. 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6. 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7.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人员;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直接登陆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tl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政府办公厅解释。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8日—12月22日17时。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否则,不予资格审查。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名与参加笔试、上机技能测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成功的考生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备用。
4.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提供两个通讯电话)要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务必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络沟通有关事项。
5.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考生诚信承诺书》,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6.本次公开招聘除资格复审环节只递补一次外,其他各环节均不递补。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核未通过的,将及时在《报名登记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将及时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2.缴费。初审通过人员(含减免费用人员)即可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共120元(内蒙古计委财政厅〔2002〕887号),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原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缴费截止时间: 2014年12月23日17时。
3.低保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退回报名费、考务费;2013年的高校毕业生减半退还报名费、考务费。考试结束后,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长期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自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低保贫困家庭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给予退费。退费时间: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12月25日开始登陆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tlpta.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上机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与上机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入总成绩。
1. 笔试
(1)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使用汉文试卷。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别为满分100分。公共科目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测试,专业科目内容为计算机知识以及网站运行、管理、更新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8日(星期日)上午,公共科目8:30—10:00,专业科目10:30—12:00。
(3)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报名考生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资格复审时一经发现,取消上机技能测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导致未能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长期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60%)+民族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2. 资格复审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见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市人社局负责。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自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长期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辽市内生源迁出考生须提供原本人户籍注销页原件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一致、弄虚作假以及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等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误享受优惠政策的,一律取消上机技能测试资格。
(4)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只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3. 上机技能测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领取《上机技能测试通知单》,并缴纳考务费50元(自治区计委、财政厅〔2002〕887号文件)。上机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以《上机技能测试通知单》为准。
(2)上机技能测试由市政府办公厅、市人社局负责。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计算机知识以及网站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实际操作与应用能力。
(3)上机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4. 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上机技能测试成绩×50%)。总成绩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人员确定。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以上机技能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范围。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按公开招聘计划确定拟聘用人选3名,并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对公示无异议者,由市政府办公厅通知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等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 市政府办公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5. 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未期满的拟聘人员,以及未签订聘用合同但属正式在编的拟聘人员,如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1.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宜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由市政府办公厅公开招聘政府门户网站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均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 市 人 社 局 0475—8836246
专业咨询电话: 市政府办公厅 0475—8836045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市人事考试中心0475—2297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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