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和《红河州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相关规定,制定专业素质考试实施方案。
一、 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略)
(二)组织监督。由红河州纪委监察局或派出纪工委分局的领导实行全程监督。
二、指导思想和考试原则
(一)专业素质考试要突出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和灵活性,充分发挥专业素质考试对应试者全面素质的评价作用;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保密和回避的原则。
三、专业素质考试内容及办法
(一)专业素质考试内容
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及招聘岗位的特性要求,专业素质考试内容为环境保护、分析化学等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提问占50%,实验室基础技能操作占50%。考试时间为一天10月13日,上午9:00—12:00相关专业理论知识面试,下午14:30—17:00实验室基础技能操作考察。
(二)专业素质考试办法
1、考官产生与组成。专业素质考试由红河州环保局所属各直属事业单位考官库采取随机抽签的办法产生考官,由7名考官组成。
2、专业素质考试人员要自觉遵守时间要求,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3、制作专业素质面试考题人员由领导小组负责抽调,制作专业素质面试考题的人员须入围封闭,不作为面试考官,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由州纪委监督,专业素质考试结束后方可解围。考题制作完毕,随及交州纪检监察部门封存,考前15分钟由纪检监察人员带入考场。
4、评分办法。专业素质考试总成绩为100分,7名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评分的平均分即为考生成绩。专业技术考试设置最低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专业素质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发放专业素质考试成绩通知单。
5、专业素质考试成绩报红河州人事局审核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报经人事局核准后组织体检、政审。
四、专业素质考试时间、地点
(一)专业素质考试时间:2010年10月13日。
(二)地点:蒙自县观澜路中段州环境保护局三楼会议室。
(三)联系电话:0873-3856537。
(四)联系人:杨秀珠、李美芬。
红河州环境保护局
二0一0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