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人事局《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和《红河州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略)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专业素质考试是招聘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素质考试要突出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和灵活性,充分发挥专业素质考试对应试者全面素质的评价作用。
2、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素质考试考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严格遵守有关纪律。
3、专业素质考试工作必须坚持保密和回避的原则。专业素质考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对专业素质考试题及其它应当保密的事项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专业素质考试考官与工作人员中,凡与应试者有亲属关系和其它原因,按规定需要回避的,应予回避。
三、专业素质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专业素质考试方式和内容
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及招聘岗位情况,州农业科学研究所农作物学岗位(岗位代码0115),考试内容为植物保护相关专业知识。州农业科学研究所农财务会计岗位(岗位代码0116),考试内容为会计相关专业知识。州农业科学研究所种子管理岗位(岗位代码0117),考试内容为种子生产与经营相关专业知识。三个岗位专业素质考试均采取专业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专业知识面以及专业能力与经验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二)专业素质考试考官、命题及评分办法
1、考官产生与组成。专业素质考试的考官从事业单位考官库中,采取随机抽取5名组成,设1名主考官。
2、专业素质考试命题人员由领导小组负责抽调,并在纪委或保密人员监督下入围封闭命题,直致专业素质考试结束方能解围。
3、评分标准。专业素质考试总成绩为100分,设最低控制线为60分,5名考官评分的平均分即为考生成绩,专业素质考试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政审程序。专业素质考试结束后,当场进行成绩公布,并发放专业素质考试成绩通知单。
(三)考生注意事项
1、专业素质考试实行编号管理。考生的考试顺序由各个岗位进入专业素质考试的考生在考前抽签决定,考生按抽签顺序号依次进场考试;为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同一岗位的应试考生使用同一套题本。
2、专业素质考试时间。按照考官的提问,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回答。每个考生的专业素质考试时间一般在30分钟以内。
3、其他要求按《红河州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办理。
四、纪律要求
(一)专业素质考试邀请州第八纪工委工作人员负责全程监督进行。
(二)考生按照主考官提问认真回答,在回答过程中不报姓名,不提及相关的个人信息。
(三)考官评分表内数字不得涂改,若有字迹不清需考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
(四)考官、考生入场后应关闭通信工具,面试期间不准接打电话。
五、专业素质考试时间、地点
专业素质考试时间:2010-9-20下午2:00时。
地点:蒙自县凤凰路北段州农业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六、其它
未尽事宜,由州农业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3-3732407
红河州农业局
二0一0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