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石办发〔2008〕37号)精神,并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县农村社会保险中心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石林县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具有选调资格的事业人员。
二、选调人数 :1名(管理岗位)。
三、选调岗位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勤奋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 35周岁以下( 1975年 9月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试用期人员、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没有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方式报名。报名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材料包括:《石林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石林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单位证明表》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2张。
报名起止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至9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报名地点:石林县农村社会保险中心(阿诗玛北路50号)。
联系电话:7791276
报名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报名并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单位选调人数与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将取消选调人员计划数。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总成绩的40%和60%,以百分制计算。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选调岗位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内容主要是农村社会保险基础知识。由选调单位组织考试。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人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在笔试结束当天内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根据应试人员的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单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前需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人选,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考察人选。
(四)决定选调
对拟选调人员由石林县农村社会保险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五、选调纪律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选调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选调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监督电话:
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7796492
石林县监察局 0871-7796265
附件:1.《石林县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 《石林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单位证明表》
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0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