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上海市2015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生如何管理?
答:选调生培养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制。
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每两年对选调生进行一次考察,并设立个人成长档案。对考核优秀的选调生,可纳入上海市青年管理英才开发计划选拔培养。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作为选调生管理: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有问题的;
(2)本人不愿在基层工作和群众反映较差的;
(3)公务员年考核被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
(4)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自动离职、辞职的;
(5)其他原因不宜作为选调生继续培养的。
选调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