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改善和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为全县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红河州人事局《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略)
三、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热爱边疆事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所有报名人员必须专业对口,并符合岗位的相关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2011年2月14日——2011年3月31日。
(二)招聘地点: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招聘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学习简历、相关证件和学校推荐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要求考生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面试结束后,取面试成绩第一名进入考试。
3、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内容主要侧重考生所学专业知识,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合格者由考生和用人单位当场签订就业协议。
五、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和办理录用手续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待毕业时,由县人事局通知考生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件到元阳县人才开发服务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统一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上报州人事局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填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企事业单位招聘干部审批表》并报州人事局审批。
六、纪律与监督
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纪的招聘对象取消其聘用资格。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附:红河州元阳县2011年事业单位计划到大专院校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元阳县人事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