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全省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局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工作及“双肩挑”人员聘任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局机关科级以下干部职务晋升管理。机关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任职满三年,由局人事处按时组织职务晋升考核。考核前,由本人所在单位对其任职期间的德、能、勤、绩、廉作出综合鉴定,并提交个人近三年工作总结。考核合格后,由局人事处正式下达任职通知。考核不合格的,经人事处研究,并报局党组或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同意后,推迟职务晋升,并视情作出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二、局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免管理。局属各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一律实行竞聘上岗。云南人民广播电台、云南电视台的科级干部分别由两台组织竞聘和任免,报局人事处备案。局属其它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统一由局人事处负责任免。各单位启动科级干部竞聘前,单位主要领导应先与局人事处进行沟通,并上报相关的干部竞聘上岗方案。局人事处审核无误后下达正式批复,再由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竞聘产生的拟任人选,在公示前需先报局人事处、监察室审查。经审查符合任职条件的,由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局人事处下达任职通知。任职通知下达后,各用人单位负责填报《干部任免审批表》,并办理相关任职手续,任前谈话由各用人单位自行安排。
三、局属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双肩挑”的管理。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云人社发〔2009〕174号)精神,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为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在这些岗位任职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完成合同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任务的,属于“双肩挑”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确需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的,由本人提交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科级干部报局人事处批准,处级干部报局党组批准,并按占两个岗位处理。除工作调动、职务调整等特殊情况外,“双肩挑”人员的工资类别在聘期内原则上不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