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拟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选:
准考证号 | 考生姓名 | 报考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面试入围最低成绩 |
221142051511 | 张琼艺 | 0901008001 | 直属机关党委团委(青年工作处)管理职位 | 131.40 |
221234165525 | 乐明 | 1001010001 | 水政监察总队现场执法职位 | 105.00 |
221237211929 | 杨凯 | 1001010002 | 水政监察总队现场执法职位 | 122.90 |
221244060603 | 石强 | 水政监察总队现场执法职位 |
请上述考生按照已发布的《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的要求,进行面试确认,准备相关材料,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