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妇女儿童发展中心2011年度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省委组织部批准,云南妇女儿童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其它招聘条件 |
1001 | 项目管理岗位 | 2 |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 | 2010年应届毕业生(含就业期限内未就业毕业生),社会工作、学前教育、文秘、法律相关专业 |
1002 | 文秘岗位 | 1 | 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 | 2010年应届毕业生(含就业期限内未就业毕业生),文秘、会计相关专业 |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一般在30岁以下;
(五)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2月11日至12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永乐路11号云南妇女儿童发展中心2楼201号。
联系人:妙老师,联系电话:0871-3905053。
应聘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能说明个人成绩、特长等相关材料。
2、近3个月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半寸照片三张;
3、《云南妇女儿童发展中心聘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二)资格审核。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凡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及录用
1、笔试。采用委托有关机构命题方式进行。笔试分公共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两部分。业务知识考试范围为各岗位所需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2、面试。由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每个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按百分制评分。
3、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考核:由用人单位按计划招聘数等额考核。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5、聘用:根据考核结果,经妇联党组研究决定拟聘人员,经过7个工作日公示后,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五、 招聘人员的相关待遇 以上所招聘人员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员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