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12日,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白云支行柜台人员在处理一些商业汇票时发现可疑,谁也没想到,这名员工的细心,竟然牵扯出一桩诈骗案,并及时挽回3亿元的经济损失。
民生银行白云支行收到的票据是商业承兑票据,有专业知识的人就会知道,与银行承兑汇票不同,商业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也就是说是企业间做出的商业信用。而这些票据却已经由天津农信社进行了贴现,这使柜台人员顿生疑点。疑点之二是,既然是商业汇票,就不应该盖银行的章,即使是银行的章也应该是专用章,而不是像上面已经盖的民生银行白云支行的“行政公章”。疑点之三就是,这个“行政公章”与该行现行使用的公章不符,竟然是个“假章”!
柜台人员发现这一问题后,白云支行立即进行核查,断定汇票根本不是该行出具的,于是立即向当地银监局、公安局和总行报案。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报案之后,广州方面也与天津警方取得了联系。经两地公安机关侦察发现,这起案件是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范某操纵的商业承兑票据诈骗案,广州分行白云支行原副行长凌某涉嫌参与了诈骗案。
万幸的是,这起案件并没有引起任何经济损失。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有关负责人昨天向记者透露,假汇票贴现之后所得的3亿元人民币哪都没去,竟然被骏鹏置业又实实在在的存到了白云支行。
当公安机关冻结这个银行账户后,发现上面的资金没有任何被“挥霍”的迹象,共有3.5亿元,反而比贴现金额还多出5000万。因此,不仅是民生银行,涉及到案件中的其他银行也没受到一丝经济损失。
凌某就是白云支行副行长凌敏,在这起案件中,他实际上起到的作用就是利用自己的身份为骏鹏置业做了担保。公安机关目前把这起案件定为“范某商业承兑票据诈骗案”,是刑事案件,而不是某些媒体所称的“民生银行虚假票据诈骗案”。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负责人昨日表示,凌敏只是个人行为参与诈骗。民生银行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内部管理制度,使得凌某作为支行副行长并不能在诈骗案中有所作为———根据该行的规定,所有公章都由办公室保管,即使是行长也不能行使个人权利拿到公章,这使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范某只能假刻民生银行白云支行的行政公章来行骗。
目前此案仍未结案,据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介绍,在白云支行报案后,凌敏及时向广州公安部门自首,目前在天津刑事拘留中,至今未查出任何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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