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兰州证券黑市”14起案件中最后被起诉并审理终结的一起案件。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5月间,沈涛等7名被告成立立祥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对外宣称是成都湘财证券的远程大户室,采取发展、培训经纪人,并以高比例融资、每人配备一台电脑为诱饵,在客户只需提供身份证、保证金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股票交易合作投资协议书。然后利用沪、深两地即时行情,进行虚假报单,骗取客户保证金。以上述类似手法,沈涛伙同他人,先后在甘肃省的兰州、敦煌及新疆、贵州等地成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诱骗股民,涉案金额达千万元。
22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主犯沈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全部财产;其余6名被告分别被以非法经营罪和集资诈骗罪判处6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和数量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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