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和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渠道,特别是为广大应届毕业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创造条件,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现将我市2015年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今年将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未参加过教育教学实践或实践类别不符合要求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二、测评报名
按属地原则,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教育局人事科(股)自愿报名,市直学校及玉溪师院申请人员在校内统一报名后分别报送相关认定机构。报名时间:3月23日-3月27日。
三、组织测评
按照《云南省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将通过面试、试讲等方式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测试时间拟定于4月13日-4月24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的成绩两年内有效。
四、注意事项
1、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6号)规定执行,即: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费每人次180元,报名时交付。
2、申报测评科目原则上要求与所学专业相同、相近。
3、申报高中及中专类人员的报名汇总表,请于3月31日上午10:00前电子邮件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师训科。
4、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待教育部认定系统开放后另行通知。
玉溪市教育局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