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国家司法考试的工作安排,保山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于2015年3月27日--4月15日 (除节假日外)颁发参加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依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须进行首次年度备案。请领证人员在云南省司法厅网站(http://www.sft.yn.gov.cn)“文书下载”栏自行下载《<法律职业资格证>年度备案登记表》,认真如实填写,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政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携带该登记表、准考证、成绩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保山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签字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地址:隆阳区如意巷57号六楼。
联系人:李秀华
联系电话:0875-2218916。
保山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