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部分厅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各单位对人员的需求情况,经省人事厅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额
详见附表《云南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招聘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200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就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和除国有单位在职正式职工以外的人员,以及符合招聘单位招聘条件规定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水利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招聘条件。
四、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2008年6月16日—17日在省人才交流中心(昆明市人民中路170号,一楼大厅)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2、笔试:按照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3:1以上的比例,组织笔试考试,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若特殊岗位和紧缺急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需报省人事厅批准后方能开考。
3、考试时间及地点:2008年6月28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或直接与各用人单位联系,详细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附后。
4、面试:笔试结束后,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的,顺序递减招聘岗位及人数。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5、试讲:省水利水电学校招聘的专业教师、学生辅导员,笔试结束后,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试讲的人选。试讲内容为相应专业课程。
6、考核: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核。
7、健康检查: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符合用人单位健康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
8、公示和聘用:对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水利厅网站上公示7日,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省人事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
2、就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报名。
3、社会招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代为报名,面试时复核原件。
5、所有报考者均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报考岗位所要求证件及3张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及能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
6、省水利厅厅属各用人单位在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向初审合格的考生发放《云南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花名》,并在《同意报名通知单》上签章后,考生分别到考试报名处办理报名相关手续,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内容
笔试分公共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知识考试范围为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主编:朱援朝。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各职位所需专业。公共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分别按40%和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技能等。
七、其他事项
所聘人员报到时,必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请直接与各用人单位联系。
1、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地址:昆明市青年路376号,联系人:陈 玉,联系电话:0871—8093912
2、省水利水电学校地址:昆明市蓝龙潭,联系人:高分所 赵石存,联系电话:0871—5225187
3、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地址:昆明市新闻路下段五家堆,联系人:李鹏、张凤姚,联系电话:0871—4621063、4173722
4、省水文水资源局地址:昆明市科医路196号,联系人:黄明贵、姜敏、刁俊科,联系电话0871—8317257,传真:0871—8317257
云南省水利厅
二○○八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