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双版纳州机关幼儿园万达校区
公开选调幼儿教师公告
为满足西双版纳州机关幼儿园万达校区办学需求,进一步扩大教育资源,优化幼儿教师队伍,满足社会对优质幼儿教育的需求,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州机关幼儿园万达校区拟在州内公办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中补充选调一批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的幼儿教师。
一、补充选调教师人数
补充选调幼儿教师8人。
二、选调范围
西双版纳州内公办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从组织安排。
(二)具有与选调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身心健康。
(三)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教育教学能力较强。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2014年12月31日前转正定级的在编在岗幼儿教师(需出具参加工作时间单位证明,说明参加工作时间和转正定级时间)。
(五)参加选调者需提供单位和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选调意见证明原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参加选调者须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获奖证书、参加工作时间单位证明、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选调意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西双版纳州机关幼儿园万达校区选调人员资格审查表》1份(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并贴免冠2寸照片。此表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7月30日—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地点:西双版纳州教育局人事科(景洪市勐泐大道40号)。联系人:岩老师、张老师电话0691-2143530 2122712
(二)资格审查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西双版纳州机关幼儿园万达校区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验证报考者交验材料。初审通过后,再由西双版纳州机关幼儿园万达校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确定参加选调面试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参与面试的人员。(报名选调人员请在网上关注面试的有关事项,网址: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xsbnrc.cn/)和西双版纳州教育信息网(http://www.xsbnedu.cn)。)
(三)专业技能测试
1.考试内容
幼儿园教师岗位采用专业技能考试的方式。分为两个部分:根据指定内容撰写教学活动方案(书写教案),时间60分钟;专业技能技巧考试,包括自弹自唱、舞蹈展示、绘画和提问四个方面。
2.面试对象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的报名人员。面试人员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8月11日(8:30—18:00)
地点:州机关幼儿园多媒体教室(勐泐大道22号)
4.面试要求:面试当天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并出示身份证原件。考生自备一段5分钟以内的舞蹈(自备音乐并存放在U盘中,要求U盘只存放考试音乐)。
5.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采取百分制。各项面试内容所占比例如下:
教师岗位面试总成绩=教学活动设计×40%+专业技能技巧×60%
(四)体检和考察
符合选调条件且面试总分数不低于最低控制线者(70分),按照选调岗位计划职数的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前,考察人选需进行体检。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情形的,按照参加选调人员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西双版纳州幼儿园万达校区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被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选调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工作表现与业绩等。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西双版纳州机关幼儿园万达校区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后,在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西双版纳州教育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调动情形的,各相关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为国家事业单位公办教师编制或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工资待遇按照现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标准执行。
五、纪律与要求
(一)为保证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的公平公正,加强纪律监督,由州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整个公开选调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从事考试、考察、录聘工作的人员与选调者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制度。监督电话:州第四纪工委0691-2146719。
(二)报考人员必须遵守选调相关纪律和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按时到场参加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凡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调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三)参与选调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选调考试纪律。对公开选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四)在选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凡已被确定选调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报到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报考者请随时注意浏览网站上有关选调事宜公告或通知。
本方案由西双版纳州机关幼儿园万达校区选调教师领导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2015年西双版纳州机关幼儿园万达校区选调教师资格审查表
西双版纳州机关幼儿园万达校区
选调教师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