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2011年度西部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相关工作的通知
全国项目办发[2011]11号
西部计划各服务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
2010-2011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志愿服务工作即将结束。为做好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服务期满志愿者是指在服务单位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中规定年限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010-2011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原则上于2011年7月底统一结束志愿服务工作,生活补贴发至2011年7月份。
一、做好本年度服务期满志愿者考核及数据库建设工作
一是要安排并指导各服务县项目办,对如期完成志愿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进行考核,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见附件);督促志愿者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内自动分配的志愿者编号填写到《服务鉴定表》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中。二是要将在本辖区服务的志愿者综合信息整理建档,继续完善西部计划志愿者人才信息数据库。
二、认真做好本年度志愿者交通补贴、滞留补贴的核发工作
一是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10-2011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交通补贴计算、审核与发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第三、四次交通补贴将于6月下旬发放,各省要督促本省志愿者准确填写信息系统内志愿者家庭所在地等相关信息,确保志愿者交通补贴及时、足额、准确发放。
二是做好2010-2011年西部计划年度清帐工作。由于2010-2011年度西部计划每月均有个别志愿者由于银行卡号码不符等原因,导致补贴不能发放成功,长期滞留在全国项目办网银账户。全国项目办将在7月份生活补贴发放后一周内,将未发放成功志愿者补贴统一下拨至相关省级项目办账户,由省级项目办代为发放。请各省级项目办于2011年7月10日前以传真(加盖项目办公章)形式将本省志愿者相关补贴滞留金额、具体名单以及省级项目办账户信息书面上报全国项目办(经核实没有志愿者补贴滞留情况的省级项目办也须书面上报全国项目办)。
三、总结工作经验,做好期满志愿者离岗后的相关工作
一是各县级项目办要于7月15日前,将在岗且并未延期的志愿者进行离岗操作。二是各地要积极通过交流会、调查问卷等形式认真听取服务期满志愿者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本地实施西部计划的经验;要协调志愿者服务单位与服务期满志愿者做好交接工作,避免遗留问题。三是要采取有效措施,高度重视志愿者的返程服务工作,积极协调交通部门,帮助志愿者解决购票等问题,切实保证志愿者顺利、愉快地离开服务地。四是要及时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颁发全国项目办统一制作的西部计划纪念章和志愿服务证。五是要积极通过志愿者联谊会等方式,充分发挥延期志愿者的作用;同时,各级项目办要积极挖掘西部计划志愿者感人事迹,特别是扎根西部基层的志愿者典型,加强跟踪培养。
四、切实加强对县级项目办的评估、考核工作
从今年起,全国项目办每年将会同省级项目办组织服务县、高校项目办的年度考核工作。各省项目办要严格按照《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的要求,制订工作方案,加强对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以上相关情况请各地及时报全国项目办。
电话:010-85212269
传真:010-85212269
电子邮箱:xiansuo2005@126.com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