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司法局关于领取2015年应届毕业生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各位申领人员:
2015年应届毕业生《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于近日到楚,为确保《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时准确地颁发和领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申办人员凭身份证、户口册和考试成绩通知书,领取2015年应届毕业生《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证的具体程序和要求附后。
2、领证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15年9月23日至9月30日(节假日不上班);地点在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州司法局五楼国家考试办。
3、联系电话:0878—3011139。
4、领证的要求:请申办人员按照《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领证手续。
附:《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程序
楚雄州司法局
2015年9月22日
2015年应届毕业生《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程序
1、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年度备案登记表》(此表可直接在云南省司法厅网站上下载),由工作单位或派出所填写政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2、考生出示《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和《户口簿》。
3、考生提交《年度备案登记表》,同时签字领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
4、进行备案登记,建立信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