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县2011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人才工作,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城口县2011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简章》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建委、县市政园林局、县农委、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水务局、共青团城口县委等部门考核招聘所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经资格审查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
四、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的时间、地点在组织考核前一周在城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k.cq.gov.cn/index/)上公布。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责任自负。
五、考核方式
考核的具体方式可采取专业测试、专家考核等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和方式由专家组确定,分值为100分;另设置加分项目。考核总成绩=考核得分+加分项目得分。
加分项目为:
(一)职称加分。取得报考专业相应的中级职称加1分,副高级职称加3分,正高级职称加5分。
(二)执业资格加分。取得报考专业相应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加5分。
(三)学历加分。在报考专业起点学历为专科的,属报考专业全日制本科的加1分,属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加3分,属报考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加5分。在报考专业起点学历为本科的,属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加2分,属报考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加4分。
六、初步人选的确定
按照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数量、专业,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提出初步人选。经考核,报名人员中没有岗位所需的适合人选,该岗位可以空缺,具体由专家组确定。
七、考核专家组组建
各系统成立考核组,考核组成员一般为5—7人。考核组中本行业的专家不低于60%。
八、其他事项
参加考核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在参加面试的前一天到县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符合加分条件的,同时提交《城口县2011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人才加分申请表》,并提供加分项目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逾期未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引进资格。
九、本办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