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科技兴医、人才强医”战略,优化我县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加快推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进程,根据《重庆市城口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简章》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经资格审查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的时间、地点在组织考核前一周在城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k.cq.gov.cn/index/)上公布。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责任自负。
四、考核方式
1、紧缺人才的考核成绩=答辩成绩+加分
2、以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由专家组根据专业知识现场提问进行评分,总分100分。
3、具有下列情况的人员可以加分:
(1)执业资格: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加3分,执业医师资格加5分。
(2)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报考专业相应的中级职称加1分,副高级职称加3分,正高级职称加5分。
(3)学历:属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加2分,属报考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加4分。
五、考核专家组组建
答辩工作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成立考核专家组开展答辩,专家组由本行业的专家组成,成员一般为5—7人。
六、初步人选的确定
按照引进人才的专业(岗位),根据报名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初步人选。经考核,所报考的专业(岗位)没有适合人选的,该专业(岗位)可以空缺。
七、其他事项
参加考核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在参加面试的前一天到县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符合加分条件的,同时提交《城口县2011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人才加分申请表》,并提供加分项目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逾期未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引进资格。
八、本办法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